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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自评报告
资金名称: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2021年度)
西林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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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自评报告
一、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情况
(一)转移支付资金制度建设情况
1.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我县制定出台了《西林县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西林县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指南》、《西林县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项目监督检查制度》及《西林县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项目验收暂行办法》。所有项目按照《西林县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指南》流程实施,通过预审、政府采购、验收、结算审计等程序,并统一设立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标志牌,确保革命老区项目成为惠民工程、放心工程。
2.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安排使用于改善老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中资金使用范围的规定。革命老区项目的实施,有效解决了老区经济发展瓶颈,改善了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使一些村屯的行路难、饮水难的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村容村貌焕然一新,村民居住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群众卫生意识得到提高,进一步增强了群众致富的信心和决心。
3.项目资金没有用于平衡年度预算、虚报项目、挤占截留挪用、贪污私分的情况。
4.项目实施流程均通过预审、政府采购、验收、结算审计等程序,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里对年度项目实施的规定。
(二)转移支付资金规模、项目安排、投资总规模等情况
2021年,得到自治区财政厅的大力支持,将我县作为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项目受益县,共下达我县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项目资金1190万元,批复我县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项目共计52个,项目涉及8个乡镇。我县收到上级下达的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文后,及时将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汇总申报项目;自治区批复项目后,及时组织实施。重点解决群众迫切需要的人畜饮水、村屯道路建设。
(三)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革命老区项目实施52个,资金到位1190万元,到位率100%;截止2021年12月31日,实际支付工程959.95万元,拨款进度为80.67%。我局根据项目单位申请拨付资金报告、项目预算计划情况和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单位。
二、绩效评价指标自评分析
(一)制度机制建设
1.管理办法: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结合本县实际,2019年7月我县制定出台了《西林县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西林县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指南》、《西林县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项目监督检查制度》及《西林县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项目验收暂行办法》。所有项目按照《西林县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指南》流程实施,通过预审、政府采购、验收、结算审计等程序,并统一设立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标志牌,确保革命老区项目成为惠民工程、放心工程。对此项工作自评分为2分。
2.项目决策:我县收到上级下达的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文后,及时对项目环境和条件进行调查分析,将项目报部门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审定。对此项工作自评分为2分。
3.项目调整:因有的项目场地不具备开工条件等客观原因无法正常施工,为做好我县革命老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的实施工作,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我县项目调整按要求报市局批复备案报批,对此项工作自评分为2分。
4.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为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行为,理顺项目监管流程,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责任,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确保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度、质量安全、节约、高效和廉政。对工程施工进行全面检查,重要施工环节,过程进行重点跟踪确保项目完成预定、安全、质量进度目标。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建设项目快速、高效、有序,合理的进行。建立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应用为保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项目资金绩效管理评价体系。对此项工作的自评分为3分。
(二)项目管理
1.项目申报及时性:在自治区下达指标后,我县按时申报项目报市级审定。对此项工作自评得分为4分。
2.项目落实及时性:自治区批复项目后,能及时落实到主管部门或项目单位。对此项工作自评得分为3分。
3.项目管理合规性:项目实施流程均通过需求编制评审材料、政府采购、签订合同、工程监理、竣工验收等程序,符合项目实施的规定,相关程序进行全程管理。对此项工作自评得分为4分。
4.项目绩效目标:通过项目的实施,道路的改善,解决了出行难问题,改善了村屯的环境,使得群众得以更便捷地与外界联系,降低农民运输成本,有效地提高农民经济效益,改善了村容村貌,群众的卫生意识、文明意识都有所提高。通过对完工的项目村进行调查,项目村村民对所建设项目非常满意。项目的建设完全根据村民的意愿来建设,从选项到竣工项目村民全程参与。对此项工作自评得分为4分。
(三)资金管理
1.资金支出进度:截止2021年12月31日实际支付工程959.95万元,支出进度达到80.67%以上,此项自评分为4分。
2.资金拨付:加强资金监管,资金严格按照桂财预[2019 ]104号文,规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严格资金拨付审批手续,完善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避免不合规资金拨付行为发生,确保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安全性。对此项工作自评得分为4分。
3.资金使用合规性: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自治区批复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方向、范围、标准、用途内使用。对此项工作自评得分为4分。
4.账务核算:项目严格按《广西壮族自治区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及时、准确核算项目,做到专款专用。对此项工作自评得分为3分。
(四)产出
1.项目完成程度: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县共完成 49个项目(其中,第二批的13个项目,均在2021年12月完工),项目完成程度94.23%。 49/52*14+3/52*12=13.52分,此项工作自评分为13.88分。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县共完成49个项目,项目完成投资额1036万元,项目完成程度按投资规模计算为88.48%。
2.完成数量和质量: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县共完成 49个项目,项目完成程度94.23%。对此项工作自评得分为 8分。
3.完成成本,我县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项目资金万元,批复我县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项目共计52个,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县共完成49个项目,实际支付工程959.95万元.对此项工作自评得分为8分
(五)效果
1.政策目标实现程度:通过项目的实施,有效改善了我县各村屯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推动了我县经济的发展,通过对完工的项目村进行调查,项目村村民对所建设项目非常满意。对此项工作自评得分为20分
2.维持与反馈机制:建立使用者意见(满意度)反馈表。对此项工作自评得分为10分.
(六)廉政建设
财经纪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加强纪律教育力度切实做到廉洁自律,廉洁从政,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力度,深入推进廉政建设,树立的良好形象。对此项工作自评分为20分。
综合以上几项所述,我县2021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绩效评价自评总分值为98.88分。
三、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普合乡大河村新民屯道路硬化项目资金管理经验和做法如下:
1.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项目主要内容:
道路硬化:长度为全长0.238km,宽度为3.5米道路,路面厚0.18m。
2.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目标:普合乡大河村新民屯道路硬化项目,总投资146982元,新建道路硬化工程:宽度为3.5米道路,长度为0.238km,路面厚0.18m。通过验收,项目质量全部合格,确实解决群众行路难等问题,便于出行,提高收入。项目的实施要使受益群众达到实施地的95%。
3.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准备阶段:对普合乡大河村新民屯道路硬化项目,进行调研。
实施阶段:2021年9月,根据上级财政下达的资金,对普合乡大河村新民屯道路硬化项目,县财政局预算股根据项目的实施进度,对项目进行不定期检查。
验收阶段普合乡大河村新民屯道路硬化项目于2021年9月28日开工,2021年11月27日竣工。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单位及时进行阶段性验收,并根据审计结算报告付款。项目竣工后,2021年12月14日由财政、交通、施工等部门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签字表,以确保项目质量。
(二)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经过实施革命老区转移支付建设项目,有效改善了我县各村屯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推动了我县经济的发展,但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总规模偏小。我县共有94个自然村,678个自然屯,村屯生产生活条件都比较落后,但受资金总量影响,每年仅能实施二十几个小项目,项目带动能力相对较弱,受益人口有限。
(三)改进措施和建议
1.加强项目及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来规范行为,项目规划一旦批复下达,原则上不随意更改,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确保资金与对应的项目相互匹配,及时与项目单位签订项目实施责任书,基本建设类项目应建立工程监理制度,保证项目工程质量,充分地发挥项目的综合效益。
2.强化监督,加大监督力度。对资金运作全过程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监管。重点对资金管理使用、项目计划落实、工程建设组织、项目施工质量、工程验收结果等方面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切实纠正,严肃追究责任。
3.加强会计监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专项资金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实行单独核算,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4.意见和建议:在实施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时,加大对我县的投入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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