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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及西林县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相关规定,因部分执法人员不慎遗失行政执法证,为防范冒用风险、规范执法秩序,现声明作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1.姓名: 劳勇 执法证编号:20101254057所属单位:西林县国有王子林场 遗失日期:2026年1月5 日
2.姓名:李致谕 执法证编号:20101254066所属单位:西林县国有王子林场 遗失日期:2026年1月5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所列遗失执法证正式失效,不再作为行政执法合法凭证。任何单位或个人持该失效证件从事的一切执法活动或相关行为,均属冒用行为,本单位概不认可,相关法律责任由冒用者自行承担。
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有权拒绝配合冒用上述证件的执法行为,并可向相关部门举报,共同防范法律风险。
1.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及西林县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要求,遗失证件将按程序申请补办,补办需提交登报声明原件等材料。
2.补办申请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管理系统”网上提交,由西林县司法局负责初审,市级司法局终审,新证制发后将启用新的执法证编号。
联系人:西林县林业局资源站
联系电话:0776-8680719
联系地址:西林县八达镇鲤城新区政兴路11号 西林县林业局
西林县林业局 202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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