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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林县水利局
西水复函〔2025〕222号
关于对政协西林县委员会第十届五次会议34号提案的答 复
李梦银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恢复网红桥一带河道湿地景观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为改善网红桥一带河道的生态环境,我单位于2024年对网红桥一带河道组织实施了河道清淤工程,有效拓宽了河道过水断面,增强了河道的调蓄功能,为恢复河道湿地景观奠定了坚实基础。
同时,针对群众在河道开垦种植这一影响河道生态和行洪安全的问题,一直以来,我单位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对县城区河道进行全面巡查,一旦发现开垦种植行为,立即责令相关人员限期整改,并对违规种植的农作物进行清除。尽管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在实际工作中仍面临一些困难。在枯水期,由于河床裸露,部分群众仍会趁机在河道内重新开垦种植。目前,受人力、物力等因素限制,难以做到对河道进行全天候、无死角的监控,导致不能完全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
下一步,我单位将加大执法巡查力度,确保及时发现并制止开垦种植行为;同时,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河道保护的重要性和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引导群众自觉参与到河道保护中来。
西林县水利局
2025年9月30日
签发复文领导:王大盛137********
承办人及电话:王娟娟152********
抄 送:西林县政协提案法制委员会、西林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注:左上角方框内填写字母说明,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用“A”标明;所提出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规划将逐步解决的,用“B”标明;所提问题因受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要以后研究解决的,用“C”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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