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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厉打击不法中介机构组织欺诈骗保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社保基金安全和参保群众合法权益,为净化社会保障服务环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问题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1. 中介机构违规组织办理社保业务、牟取不法利益问题。包括中介机构招揽、组织不符合条件人员补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以挂靠方式缴纳社保费;组织临近50周岁女性灵活就业人员提供虚假劳动关系证明缴存养老保险费、骗取养老保险待遇;组织以虚构的劳动关系在用工所在地之外参加工伤保险等情况。
2. 用人单位违规组织、协助办理社保业务问题。包括用人单位为非本单位职工参保,为参保人员违规办理提前退休提供虚假材料;组织、协助灵活就业人员提供虚假劳动关系证明缴存养老保险费、骗取养老保险待遇等;伪造、篡改死亡证明、职业病诊断证明等材料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等情况。
3. 个人以欺诈手段违规参保、违规领取待遇问题。包括伪造档案资料、身份证明,虚构个人信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违规参保、违规补缴、违规提前退休、违规领取待遇;隐瞒服刑信息,违规领取养老金;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等;伪造、篡改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材料骗取认定鉴定结论,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等情况。
4. 公职人员收受贿赂、利用职务之便等违规办理业务问题。包括在经办服务、劳动关系确认、认定鉴定等环节内外勾结,为不符合条件人员办理参保、补缴、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待遇核定、待遇调整等业务;为帮助补缴养老保险费,违规出具法律文书等;伪造、篡改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等情况。
二、线索提供方式
1. 电话举报:拨打0776-8683056,受理时间为法定工作日。
2. 网络举报:发送邮件至举报邮箱:rsj8682141@163.com。
3. 信件举报:来信请寄至西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财务和社保基金监督股四楼406室,邮编:533599,信封上请注明“不法中介机构组织欺诈骗保问题线索举报”字样。
4. 来访举报:前往西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财务和社保基金监督股四楼406室,现场提交问题线索。
三、奖励机制
对经查实的有效举报线索,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桂人社发〔2014〕32号)文件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
奖励资金将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发放至举报人提供的有效账户(匿名举报除外)。
四、相关要求
1. 举报人应尽可能提供详细的问题线索信息,包括具体时间、地点、涉及人员、事件经过等,以便调查核实。
2. 提倡实名举报,我们将严格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及合法权益;对匿名举报且线索具体的,我们也将认真受理。
3. 举报人应实事求是反映问题,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我们承诺对收到的问题线索将认真核查处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相关问题,切实维护社保基金安全,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如实反映问题线索,共同推动社会保险事业高质量发展。
特此公告
西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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