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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西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成文日期:2025年10月15日
标  题:西政办发〔2025〕46号 西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西林县社会救助村级受理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西政办发〔2025〕46号发布日期:2025年10月15日

西政办发〔2025〕46号 西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西林县社会救助村级受理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5-10-15 09:00     来源:西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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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政办发202546

西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西林县社会救助村级受理点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西林县社会救助村级受理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西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1015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印发西林县社会救助村级受理点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的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全面推进社会救助服务向基层延伸,方便群众申请社会救助,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全县所有行政村(社区)全面设立社会救助村级受理点,实现社会救助申请从跑乡(镇)村里办转变,让群众申请社会救助更加便捷高效。建立健全社会救助村级受理工作机制,加强业务培训和监督管理,确保社会救助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工作内容

(一)设立社会救助村级受理点

1. 场地设置:依托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或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社会救助受理窗口,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和设施。

2. 人员配备:每个受理点明确1名专(兼)职社会救助协理员,负责社会救助申请的受理、初审、材料收集及上报等工作。社会救助协理员可由村(社区)两委成员、驻村工作队员或其他熟悉民政业务的人员担任。

3. 工作职责:

1)负责受理本辖区内社会救助申请的接收、审核工作,指导申请人规范填写相关表格并完整提交材料。

2)负责申请材料初步审核工作,重点核查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合规性,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负责将初审通过的申请材料按程序上报至乡(镇)人民政府社会救助经办机构。

4)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民政局开展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民主评议、公示及常态化动态管理等工作。

5)负责社会救助政策的宣传推广和咨询解答,动态掌握辖区内困难群众基本情况,主动排查并帮助符合条件的对象申请社会救助。

(二)优化社会救助申请流程

1. 申请受理:申请人可直接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会救助村级受理点提出救助申请,也可通过广西社会救助信息系统网上自助申请。受理点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予以正式受理;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内容及材料。

2. 家庭经济状况调查:乡(镇)人民政府社会救助经办机构在接到村级受理点上报的申请材料后,通过信息核对、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等方式,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开展调查核实。

3. 审核审批: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形成审核意见,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反馈至村级受理点。

4. 资金发放:经审批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自批准之月或次月起按月通过一卡通直接将救助资金拨付到救助对象的银行账户。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1. 业务培训机制:县民政局定期组织社会救助村级受理点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内容包括社会救助政策法规、申请审核审批流程及信息系统操作等,持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效能。

2. 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工作监督管理制度,重点核查政策执行规范性、流程合理性及服务质量,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设立投诉举报电话专线,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对反映的违规操作、优亲厚友等问题,依法依规从严核查处置。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55月底前)。通过入户走访、实地调研等方式全面掌握全县社会救助工作现状和群众需求,依据调研结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对社会救助村级受理点工作人员进行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

(二)全面建设(20256底前)。县民政局负责协调,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指导,村(社区)依托现有办公场所设立社会救助村(社区)受理点,做到有场地、有设备、有人员、有服务功能、有工作流程

(三)开展服务(贯穿全过程)。

1.服务内容:聚焦低边户、特困、临时救助、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三留守人员、特殊困难老年人、残疾人、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等各类特殊群体申请社会救助,受理申请材料,使社会救助更加方便群众、更贴近民心。

2.服务方式:依托驻村工作队和村两委干部贴近群众优势,通过常态化入户走访等方式,面对面了解特殊群体基本情况及物质需求,动态跟进、精准施策,确保社会救助全覆盖,实现社会救助无死角。

(四)总结提炼(202512月)。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民政局强化督促指导,定期汇总工作信息及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提炼经验做法,形成书面报告报送上级民政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西林县社会救助村级受理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县民政局局长担任副组长,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副乡(镇)长及县直有关部门分管领导担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民政局分管副局长兼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的统筹协调及业务指导。

(二)强化部门协作。县民政局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主动联系协调财政、人社、住建、教育、卫健、医保等部门,建立健全部门信息共享和协同办理机制,形成社会救助工作合力。

(三)加强业务培训。县民政局要联合乡(镇)人民政府,重点对村(社区)两委干部及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开展政策学习培训和业务指导服务工作,通过系统化培训提升基层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解力和实务操作能力。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宣传作用,全面解读社会救助村级受理点工作的政策、流程及实施意义,切实提升社会救助群众政策知晓率和社会参与度,营造全民关注、支持社会救助工作良好氛围。

(五)加强督促指导。县民政局要深入到乡(镇)、村(社区)进行调查研究,特别是要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及时纠正偏差和失误,督促和协调乡(镇)研究解决村(社区)受理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注意发现和培育典型,及时总结经验进行推广,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社会救助村级受理工作职责

      2.村级网格员工作职责

3.社会救助申请审核审批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