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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西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成文日期:2025年04月07日
标  题:西政办发〔2025〕14号 西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西林县2025年柑桔品种改良(川津5号)种植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西政办发〔2025〕14号发布日期:2025年04月07日

西政办发〔2025〕14号 西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西林县2025年柑桔品种改良(川津5号)种植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5-04-07 09:30     来源:西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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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政办发202514

西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西林县2025年柑桔品种改良

(川津5号)种植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西林县2025年柑桔品种改良(川津5号)种植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西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西林县2025年柑桔品种改良(川津5号)

种植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为推动西林县柑桔产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乡村全面振兴,依据《广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广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细则》及《广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细则补充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补助对象

2025西林县域内非基本农田、非耕地(以国土三调红线为基准)和非林业生态红线内新发展川津5号柑桔品种的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包含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以下简称“新型农业经营组织”)。

二、资金来源

项目补助资金由县级从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统筹安排。

三、补助限额和标准

(一)补助标准

对发展川津5号柑桔品种规模相对连片10亩以上的新型农业经营组织,高接换种接芽成活率达85%以上,嫁接苗新种植苗木成活率达90%以上,每亩补助1500元。一般新型农业经营组织最高补助面积不超过100亩,获得供深基地、绿色食品、自治区级龙头企业、市级龙头企业认证的可分别增加30亩、20亩、20亩、10亩,同时获得多项认证的新型农业经营组织补助面积按单项最高补助标准执行

(二)苗木标准

1.苗木品种。一是品种,补助品种为经国家审定的早熟柑桔川津5号,须提供品种授权证书。二是资质,供苗公司需具备苗木生产资质,包括营业执照、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品种专利许可证。三是检疫,供苗公司需提供每一批出圃种苗检疫合格证,确保无检疫性病虫害。

2.苗木规格。一是苗龄,苗龄为1年至1年半的健壮嫁接苗。
二是株高:主干高度≥50cm,嫁接口以上分枝高度≥30cm三是茎粗:嫁接口处茎粗≥0.6cm,主干直立,倾斜度≤10°。四是分枝:一级分枝≥3条,分布均匀。五是根系:须根发达,主根长度≥20cm,无烂根、断根现象。六是叶片:叶片完整无病虫害,叶色浓绿,功能叶≥8片。七是营养钵规格:容器直径≥15cm,高度≥20cm,底部设排水孔,基质疏松透气。

3.苗木供应。由持有川津5号柑桔品种授权育苗公司(需持有川津5号品种专利许可)统一供应苗木、接穗。新型农业经营组织需与授权育苗公司签订购苗(接穗)协议,自行交付引种费用,并按相关要求自行完成嫁接或新种植。

四、种植技术和要求

(一)嫁接苗种植。种植期在2024111日—831日,补充种植期在91日—930日。定植标准为株行距:平地2.5×4米或3×3(亩植80株左右),坡地2.5m×3m(亩植100株);定植30天后成活率≥90%

(二)接穗高接换种(嫁接到其他柑桔品种)。嫁接期在21日—430日。砧木选择:树龄412年,砧木品种为无检疫性病虫害的沙糖桔、贡柑或沃柑等柑桔品种,主干直径≥5cm接穗标准为每枝接穗含5个以上有效芽,接穗需符合GB9659国家标准;嫁接30天后接芽成活率≥85%

、补助流程

(一)申报流程

所在乡镇统一组织发展川津5号柑桔品种的新型农业经营组织自愿申报在4月底之前完成种植并将验收申请表、联农带农协议、名单、产业带动发展真实性承诺书(详见附件1-11-21-3)提交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初审。

(二)项目验收

1.乡镇验收。20257前,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技术员、基层农技员、川津5号柑桔新型农业经营组织不少于2人,联合村“两委”干部开展验收,验收合格后在本村公示栏公示5天(附件3),无异议后向县农业农村局申请县级复验。无异议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交审核表(附件1-4)及现场验收图片。2025815前,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无误后将审核表(附件1-4)及项目验收整套材料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由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并组织相关部门实地抽检后根据审核结果汇总表发放补助资金。

2.县级复验。县农业农村局在收到乡(镇)提交《现场核实验收记录》《验收结果公示(乡镇级、村级同步公示)》《西林县川津5号柑桔补助项目资金拨付申请表》(详见附件1-41-51-6)以及附件1-11-21-3后,组织县级技术人员8月底前完成实地抽查验收,全县抽检比例不低于50%

(三)资金拨付。由县级复验通过后,由各乡(镇)按国库集中支付的要求向县财政局提出申请拨付,于8月底前将补助资金拨付给发展川津5号柑桔新型农业经营组织

本次补助方案以新型农业经营组织为主体进行资金发放,根据联农带农带动协议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在收到补助资金后10个工作日内兑现给签订联农带农协议农户

六、联农带农机制

通过补助,鼓励农户规范化、规模化、标准化发展川津5号柑桔品种,促进各乡(镇)通过土地流转发展川津5号柑桔。促进柑桔产业结构调整。新型农业经营组织需与农户签订一年期及以上联农带农协议,明确持续提供技术指导、保底收购等义务。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把川津5号柑桔品种改良和种植补助项目摆在推进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位置,坚持高位推动,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举措,加强工作调度,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共同推动川津5号柑桔产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突出绩效评价。该项目列入县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考核范围,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要严格按照衔接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加强资金监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三)强化宣传培训。各乡(镇)要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尤其是在重点技术模式和关键操作环节要严格把关到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专题宣传,提高对项目实施技术性把握,吸引更多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参与到川津5号柑桔品种改良和种植补助项目建设。

(四)强化监督指导。县、乡级两级验收组和补助对象要对申报材料、实施项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资金行为的,按规定取消奖补资格、追回财政资金。

(五)强化档案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安排专人管理好川津5号柑桔品种改良和种植补助项目台账,完善台账资料,并做好存档工作县农业农村局因工作需要调取台账资料的,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做好配合。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至2025830日止,本方案执行期间,自治区出台相关支持政策的,遵照自治区政策执行。本实施方案由西林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附件:1.西林县2025年柑桔品种改良(川津5号)种植补

助项目产业项目材料清单

2.西林县2025柑桔品种改良(川津5号)嫁接技术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