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西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5年03月12日 |
| 标 题:西政办发〔2025〕12号 西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西林县国控林业投资有限公司领导班子薪酬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西政办发〔2025〕12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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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政办发〔2025〕12号
西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西林县国控林业投资有限公司
领导班子薪酬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西林县国控林业投资有限公司领导班子薪酬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西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西林县国控林业投资有限公司领导班子
薪酬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百色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百色市直属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百色市进一步深化市本级国有企业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西林县直属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西林县国控林业投资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及高级管理人员激励机制,加大正向激励力度,形成薪酬水平适当、结构合理、管理规范、风险分担、监督有效以及具有内部公平性和市场竞争性的激励分配制度,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为西林县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结合公司实际及整体战略发展需求,实行西林县国控林业投资有限公司领导班子薪酬管理办法。
第二条薪酬管理原则。在薪酬管理中,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薪酬与风险、责任相一致,与经营业绩挂钩,根据“激励、公平、高效、适用、风险”原则,促进企业发展战略相一致,企业经济效益相适配,个人所处岗位价值,个人工作能力和业绩成效,结合考虑社会物价水平、同行业具有竞争性等因素,实行公司年薪制管理。
第三条考评与激励机制。建立完善符合企业实际情况,又能体现企业特点和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的薪酬分配和激励机制;坚持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短期激励与任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强化正向激励导向,激发企业领导班子及高级管理人员创新活力和创业动力,提高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发展。
第四条适用人员范围。本办法适用于西林县国控林投公司领导班子。
第二章薪酬管理机构职能
第五条薪酬管理组织机构。县财政局负责制定和完善公司领导班子薪酬管理相关政策与规定,确保公司领导班子薪酬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具体职责包括:草拟公司领导班子薪酬管理制度和方案,以及补贴补助方案,并确保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将公司领导班子薪酬管理方案报县委、县政府审定;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将公司领导班子薪酬管理制度和方案上报至相关部门进行审批;收集和管理与薪酬考核相关的材料,确保考核过程的公正性和准确性;受理公司领导班子薪酬申诉材料,及时调查处理,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处理结果;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与公司领导班子薪酬管理相关工作。
第三章薪酬体系及构成
第六条实行年薪制。薪酬体系实行年薪制(详见附件),以岗定薪,岗变薪变。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任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即:年薪总额=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任期激励收入。
第七条基本工资。董事长13.8万元、总经理12.6万元、副总经理10.2万元、监事会主席9万元。基本工资(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在基本工资中扣减)按月发放。
第八条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实行定额制,按董事长与总经理5万元、副总经理与监事会主席4万元的标准,每年考核一次,经考核评定后发放年度绩效工资。
第九条任期激励收入。任期激励收入按企业当年度实现净利润的百分比计提,具体比例:董事长按1%、总经理0.8%、副总经理0.6%、监事会主席0.5%。每年考核一次,经考核评定后发放年度任期激励工资。
第四章薪酬定级与调整
第十条薪酬定级。企业领导班子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县财政局根据实际情况拟定方案,报县委、县政府审定实施。
第十一条薪酬调整。薪酬调整包括薪酬的上调和下调,分为整体薪酬调整和个别薪酬调整。
(一)整体薪酬调整是指根据企业运营的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整体薪酬调整由县财政局根据企业提议,形成调整方案报县委、县政府审定。
(二)个别薪酬调整主要是岗位调整。岗位调整是指领导班子或高层管理人员因晋升、调岗、降职等原因产生的岗位变动,实行“岗变薪变”原则。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如上级部门有新的要求,由县财政局结合实际情况,适时对薪酬管理办法进行调整修改。
第十三条本管理办法未尽事宜由西林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西林县国控林业投资有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薪酬体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