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简体版| 繁体版| 智能问答| 个人中心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文件资料 > 政府文件 > 西政办发
发文单位:西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成文日期:2025年03月12日
标  题:西政办发〔2025〕11号 西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西林县2025年种粮奖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西政办发〔2025〕11号发布日期:2025年03月12日

西政办发〔2025〕11号 西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西林县2025年种粮奖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5-03-12 10:00     来源:西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西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西政办发202511

西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西林县2025年种粮奖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西林县2025年种粮奖补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西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312


(此件公开发布)


西林县2025年种粮奖补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论述,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推动良种良法良机良地良制融合发展示范带动粮食作物面积、单产和产量同步提升促进粮食作物稳产高产节本增效牢牢守住粮食安全底线结合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切实把保障粮食安全放在突出位置

二、工作目标

为了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增加种粮面积鼓励种植经营主体粮食作物而进行补贴或其他形式的支持帮助种植经营主体转型,从而提高种植粮食作物的积极性严守耕地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

三、奖补方式

由县财政安排资金,采取先种后补的奖补方式进行补贴,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四、奖补对象

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已种植树、林木进行改种,通过农业经营主体引导带动作用,选择改种一季以上粮食作物(谷类:包括旱稻、水稻、小麦、大麦、燕麦、黑麦、玉米、高粱、粟(小黄米) 、黍(大黄米) 、荞麦;豆类:包括黄豆 (大豆)、黑豆、绿豆、芸豆、蚕豆、红豆、扁豆等;薯类:包括红薯、马铃薯(土豆)、木薯、山药、芋头、芭蕉芋等;甘蔗)的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奖补。农业经营主体主要包括农户、涉农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

五、奖补条件要求

(一)申请奖补的地块属于永久基本农田(具体以自然资源部门年度变更地类为准)已种植树、林木清除要达100%

(二)粮食作物种植时间要求在202511---20251231日期间种植,并能实现收成。

(三)申请奖补的种植面积连片达0.5亩以上;

(四)谷类、豆类、薯类、甘蔗保持常规种植有效株数85%以上,管理正常少杂草、无严重病虫害,植株生长正常。验收时成活率达90%以上。

(五)水稻进入大田营养生长期后正常生长,保持常规种植有效株数85%以上,水肥管理正常,无严重病虫害。验收时成活率达90%以上。

(六)通过自然资源部门APP系统拍照举证入库成功。

(七)已申请退果退林种粮奖补的永久基本农田地块,一律不允许再非粮化种植其它经济作物或改变种粮用途,否则将由有关单位依法查处。

六、奖补标准

(一)对种植二年以下未结果的果树进行改种粮农作物的,验收达标给予奖补240/亩;

(二)对黄化、老化的果树进行改种粮农作物的,验收达标给予奖补280/亩;

(三)对进入初产期的果树进行改种粮农作物的,验收达标给予奖补720/亩;

(四)对进入盛产期的果树进行改种粮农作物的,验收达标给予奖补1100/亩。

(五)对种植林木四年以下改种粮农作物的,验收达标给予奖补200/

七、奖补发放流程

(一)由农户或经营主体向村委提交申请,乡(镇)统一验收申报奖补(附件1)。

(二)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3人以上的验收组成员到现场进行实地验收并通过APP拍照举证入库,验收合格举证入库在村级公示栏公示5天(附件4),无异议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交审核表(附件2)及相关材料(1.种植粮食作物前及现场验收时的相关图片;2.农户的银行账户复印件。验收材料一式二份,乡(镇)人民政府、县田长办各存一份)。

(三)项目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无误后将验收整套材料报送至县田长办,由县田长办审核后申请财政资金下发各乡镇核发

八、部门职责

(一)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等。协助各乡(镇)做好奖补对象名单的审核,会同乡(镇)做好奖补宣传工作,发动群众参与种植粮食。

(二)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审核地块类型、复垦达标、APP拍照举证的指导,配合财政局做好资金保障,做好奖补资金申请,向各乡(镇)下达奖补资金。

(三)县财政局。负责做好奖补资金的安排,及时将奖补资金拨付到位。

(四)县商务工作中心。负责粮食销售渠道的畅通工作,引导签订产品收购订单、产品包销合同,解决销售难题,实现合作社生产与大市场的有效衔接。

(五)各乡(镇)人民政府。充分发挥宣传栏、网站、微信等多种类型媒体的宣传作用,以通俗易懂的方式方法加大产业奖补政策宣传力度,确保宣传到村、到户、到人。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发动农民种植粮食。组织项目验收同时安排专人负责项目实施及材料收集工作,要求材料规范完整,数据真实,过程严谨,签章齐全。通过一卡通及时将奖补资金发放到农户账户。

九、其他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各有关职能单位要齐心协力,既要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县农业农村局要主动做好产业项目的前期工作,做好我县粮食种植的技术培训工作,培育、推广优良品种;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各乡(镇)开展清除果树、林木复垦土地工作;县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等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在全县掀起种粮的高潮;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具体落实种粮奖补的各项工作。

(二)各单位工作人员要严肃工作纪律,客观、公平、公平开展项目实施工作,严禁弄虚作假,坚决杜绝骗取、套取、贪污财政资金的现象。对申报材料、实施项目的真实准确性负责,如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资金行为的,按规定取消奖补资格、追回财政资金,各级工作人员在产业以奖代补项目过程中存在优亲厚友、明知奖补对象虚报而批准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移送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三)县田长办要紧盯项目推进、资金使用、制度执行、问题整改。定期组织人员开展电话抽查或实地查验,确保每一分资金都花在刀刃上,充分发挥资金的造血功能,杜绝套骗资金的现象发生。定期检查乡(镇)台账,确保台账分类清晰,做到填写统一、格式统一、封面统一、装订统一;确保项目高标准实施、高效率推进、高质量完成。

(四)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到20251231日止。

附件:1.西林县2025种粮奖补项目申报表

2.西林县   乡(   村种粮奖补项目现场验收申请表

3.西林县   乡(   村种粮奖补项目现场验收审核表

4.西林县   乡(   村种粮奖补项目XX月汇总表

5.西林县   乡(   村种粮奖补验收结果公示

6.西林县   乡(   村种粮奖补项目XX月公示表

7.西林县2025种粮奖补相关图片


文件下载:

附件1—7.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