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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市和县有关医疗保障及医药价格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制定全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
(三)组织制定全县医疗保障筹资等政策,统筹落实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组织拟定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组织实施全县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
(五)组织制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并组织实施。
(六)组织实施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组织实施全县医疗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医疗救助体系。
(八)组织实施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制度改革,制定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评价考核体系和信息发布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九)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十)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业务工作。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
(十一)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西林县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三)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医疗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协调推动建立医疗、医保、医药等联动机制,负责提出常见病、常用药等纳入医保目录范围的建议。
二、机构设置:
综合股:(0776-8661360)。负责本局和所属单位党群、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负责本局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文字综合等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报送备案,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审批工作。拟定全县医疗保障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相关数据的管理、共享、接收报送、统计分析及精算等工作;推进医疗保障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县医疗保障法治建设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内部审计和机关预决算工作。拟订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医疗救助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拟定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发展规划;承担医疗保障指标相关工作;拟订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离退休干部医疗保障政策和管理办法;拟定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及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发布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牵头负责相关审计工作。协同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组织实施全县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异地就医等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评价考核体系和信息发布制度;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组织实施自治区和市深化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政策,拟订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拟订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机构负责人:百色市西林县医疗保障局局长宁珊珊
机构名称:西林县医疗保障局
电话:0776-8661360
地址:西林县八达镇鲤城新区金鲤路34号
邮编:533599
邮箱:xlxylbzj8661360@163.com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 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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