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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林县发展和改革局机构职能

西林县发展和改革局机构职能

2019-11-22 10:53     来源:广西百色西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广西百色西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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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专项发展规划、区域发展规划、年度发展计划;负责各类县级专项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二)负责全县宏观经济运行预测、预警,研究经济运行中带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以及其他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况,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职责,分析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协调和组织拟订综合性及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策建议;深化改革开放,推进国内国际区域合作。

(四)负责全县投资综合管理,研究投资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拟订全县固定资产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汇总编制全县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安排县本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政府性建设基金和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计划;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编制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投资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重点和措施;指导和协调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工作。

(五)负责统筹推进全县重大项目建设,提出并组织实施县级层面统筹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承担全县规划重大项目、重要工业基地和生产力布局的职责;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重大投资项目;负责审批权限内的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初步设计;负责全县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和前期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对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招投标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

(六)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政策及措施,编制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引导外资投向;负责全县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指导协调能源资源等领域重大项目的对外合作;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

(七)承担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工作;协调重要商品进出口计划的实施,监督计划执行情况;管理粮食、棉花等重要商品的进口关税配额。

(八)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推动国民经济创新驱动转型和新产业的形成;研究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推进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提出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和规划;研究能源、交通发展重大问题并提出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工业、服务业、现代物流业、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提出发展战略和规划。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九)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县西部大开发战略规划,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提出地区经济发展和区域经济合作的战略及政策措施,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研究应对气候变化、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拟订应对气候变化、节能减排、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和开发利用规划及政策,综合协调清洁生产和环保产业发展;牵头组织特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十)贯彻执行国家能源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能源发展战略、规划、产业政策、年度计划,编制能源重点行业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牵头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能源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加强能源预测、预警,开展能源对外合作。

(十一)负责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旅游、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卫生、民政、体育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和规划以及人口政策;提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统筹协调推进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监管和本部门涉及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十二)贯彻国家价格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价格和收费管理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拟订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分级管理目录和收费管理目录;负责监测、预测全县价格总水平变动趋势,对全县价格进行宏观管理,提出全县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和价格改革措施;组织实施价格调节基金政策,负责县本级价格调节基金征集使用管理具体工作,增强价格调控能力;组织实施价格和收费政策,制定和调整管理权限内的商品、服务价格与收费标准;组织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开展价格公共服务。

(十三)依法实行价格监管,维护价格秩序;组织实施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价格垄断执法,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审理价格违法案件;按规定权限受理价格行政复议案件和申诉案件;组织实施价格成本调查和价格成本监审;组织实施价格认证和涉案财物价格鉴证。

(十四)研究提出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以及地方储备粮规模、总体布局和收储、动用计划建议;研究提出粮食宏观调控、确保粮食安全措施;监测分析粮食供求形势,完善粮食应急机制;负责军粮供应管理;管理粮食等重要商品的储备。

(十五)组织协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研究工作。负责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的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参与或组织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起草和实施。

(十六)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七)承办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百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八)职能转变。

1.将县经贸局、县民政局等部门的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轮换和日常管理等职责划入县发展和改革局;

2.将县移民工作管理局的行政职责划入县发展和改革局;

3.将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的行政职责划入县发展和改革局;

4.将粮食局和物价局的行政职责划入县发展和改革局;

5.将县发展和改革局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划入县自然资源局;

6.将县发展和改革局的农业投资项目职责划入县农业农村局;

7.将县发展和改革局的重大项目稽察职责划入县审计局;

8.将县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划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9.将县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划入县医疗保障局;

10.将县发展和改革局的铁路建设管理职责划入县交通运输局;

11. 将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划入县卫生健康局。

二、机构设置

(一)县发展和改革局内设5个股室:办公室、国民经济和发展规划股、重大项目管理和社会发展股、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防动员工作服务中心。

(二)3个二层机构:重大项目管理和社会发展股、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防动员工作服务中心

1.办公室(8682147):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价格、财务开支核对及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信访、综治、信息、宣传、电子政务、政务公开、应急管理、后勤保障、机关工会和离退休人员学习、活动、医疗、生活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会计制度建设工作和机关经费、专项资金的财务核算和管理:研究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开展资金安全和资金使用效益评估,提出工作建议。

2.国民经济和发展规划股(8669802):负责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及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和推动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发展规划、区域发展规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编写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负责研究提出全县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年度总量平衡、发展速度、结构调整的目标和对策,负责协调全县经济、社会、国防经济计划的衔接;负责组织全县宏观经济运行的预测、预警,研究经济运行中带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综合性重要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工作;负责宏观经济信息发布工作;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以及其他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况,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职责,分析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协调和组织拟订综合性及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策建议;深化改革开放,推进国内国际区域合作。负责研究提出区域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协调区域经济合作中的重大问题;参与编制矿产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小流域综合治理规划;负责审核重点流域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归口管理绿色援助计划;组织实施老、少、边、山、穷地区经济开发计划,编报和组织实施以工代赈投资项目计划;参与编制全县扶贫经济开发计划。负责制定县域经济发展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做好县域经济发展分类考核工作等负责研究国民经济发展与国家安全的关系,分析国防经济宏观运行情况,对国防经济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和措施建议;参与制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及中长期规划,协调有关国防建设问题;负责联系国防工业、国防科技、军队建设方面的工作:衔接与国民经济有关的国防动员规划、计划: 协调重大项目的平战结合。组织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全县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提出全县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重大项目布局和人才开发建议;协调实施西部大开发重点生态建设工程、退耕还林工程、西部人才开发工程、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贯彻落实国家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编制全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石漠化综合治理年度计划;承担县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3.重大项目管理和社会发展股(8669802):(1)提出县重大项目建设管理政策建议,综合协调重大项目建设,督促检查县重大项目计划执行情况。(2)跟踪管理重大项目,负责全县重大项目统计,并通报项目建设情况。(3)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负责县重大项目的竣工验收和后评估工作。(4)负责申报国家、自治区重大项目,参与并协调、调度督导重大项目前期工作。

4.粮食和物资储备局(8661129):负责起草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县国家战略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并组织实施全县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日常管理和紧急调运的协调工作,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组织实施自治区粮食购销政策、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县级储备粮管理、轮换计划的审核并监督实施: 监测全县粮食和战略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指导、协调全县粮食产业发展;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相关工作; 提出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管制度并实施,监督检查粮食和物资储备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拟订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国有粮食企业财务资料的编审、会计核算、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5.国防动员工作服务中心(86661185):(1)贯彻自治区、市关于国防动员工作的方针和政策、法规,全面掌握本县国防动员工作情况,协调人民武装动员、国民经济、人民防空办公室工作;(2)负责起草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文件、材料、承办国防动员委员会全体会议、办公会议的具体组织工作,协调组织全县国防动员工作调查和理论研究,总结交流经验;(3)负责承办国防动员委员会成员调整工作,指导完成辖区国防动员潜力调查;(5)负责完成县国防动员委员会赋予的其他国防动员工作任务。


机构负责人:西林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 局长班海勇

机构名称:西林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776-8682147

地址:西林县鲤城新区政兴路3号

邮编:533599

邮箱:xlfgj147@163.com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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