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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林县林业局机构职能

西林县林业局机构职能

2023-04-27 15:25     来源:广西百色西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广西百色西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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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全县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和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全县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和森林经营方案。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依规承办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行政许可,负责全县自治区级以上公益林划定、调整和监管工作,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管理全县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县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监督管理全县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化调查,组织拟订荒漠化防治建设规划,拟订或参与相关地方标准制定,监督管理荒漠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开展退耕还林工作。

(五)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全县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六)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或参与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制定。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和地方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申报,组织申报世界自然遗产,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申报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全县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方案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县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

(八)指导、监督全县各产业对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规划,拟订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木(竹)材、花卉、林产品加工及综合利用的行业管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全县森林公园建设和森林旅游发展工作。

(九)指导县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负责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指导全县乡镇林业站的业务工作。

(十)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林区开展宣传教育、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二)监督管理全县林业县级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全县林业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西林县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全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指导相关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等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县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相关履约工作。

(十四)宣传、执行国家、自治区及其他有关林产品运输监督检查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实施流动巡察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管理本部门主管行业领域、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本部门主管行业领域、主管业务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十六)负责管理县国有王子山林场。指导全县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监管全县国有林场森林资源。

(十七)负责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管理职责。

(十八)负责山林火灾防治安全管理工作,依法履行林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负责指导全县林区、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与湿地公园和林产品加工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指导造林、森林采伐、沼气池建设及使用的安全监管工作。

(十九)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县林业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

(二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与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县林业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气象局、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西林县林业局二层机构: 

(一)西林县森林资源站(0776-8680719)。负责人: 岑海成。职责职能:宣传并贯彻执行有关森林资源保护、森林资源经营、森林资源采伐、林业项目工程等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并组织实施林业发展规划。协助做好森林资源保护、森林资源经营、森林资源采伐、木材生产经营、加工、运输监督管理和相关信访、纠纷、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开展全县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协助对森林资源动态监测考核评价工作和林地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开展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监测,协助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协助开展全县生态公益林和天然商品林的区划、调整,组织指导生态公益林、天然商品林的管理和经营及补助资金发放等工作。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林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西林县森林病虫害防治站(0776-8680209)。负责人:韦照华。职责职能: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植物检疫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负责全县森林植物病虫害防治工作,协助依法实施《植物检疫条例》及《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协助开展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产地检疫、调运检疫任务和植物检疫证书签发,对调入森林植物及其产品实施复检工作。制定森林植物病虫害防治计划和措施,做好全县的森林植物病虫害联防防治工作,对各乡镇除治情况定期检查。建立森林植物病虫害的动态监测、预防并组织防治和进行技术指导,为控制森林植物病虫害提供测报依据。承担全县林业有害生物专业技术队伍的组织培训工作,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知识的宣传工作;负责全县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西林县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任务。将县森防病虫害防治站承担的对违反《植物检疫条例》和《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经营单位和个人罚款、没收非法所得的行政处罚;对违反《植物检疫条例》的经营单位和个人行政强制;植物检疫证书签发;产地检疫行政备案等行政职能划入西林县林业局。

(三)西林县林业技术推广站(0776-8683140)。负责人:岑建余。职责职能: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制定全县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并监督执行,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全民义务植树等工作。负责管理全县基层林业工作站,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基层林业站工作。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承担全县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县石漠化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承担全县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推广先进林业技术,促进林业发展。林业技术推广、林业技术推广项目实施监督管理、林业技术开发试验示范区管理、林业技术推广活动监督管理与指导、林业技术人员培训(相关社会服务)。

(四)西林县林木种苗站(0776-8683525)。负责人:王敏。职责职能:宣传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林木种苗管理条例》及有关林木种子管理的法律和政策。组织实施符合当地林业发展的林木种子发展规划。协助开展全县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承担全县林木种苗的质量检验工作,负责全县苗圃建设。协助开展本县范围内《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申报、核发证件等工作。协助做好种质资源保护、林木种苗监管、质量监督、良种推广、种子储备、市场信息引导等公共事务和林木种苗市场监管工作。负责引进林业先进科学技术成果,提高全县林业产业科技水平。协助做好对林木种苗工程项目的管理指导及林业工程造林种苗的质量检查检验工作。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西林县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西林县林长工作服务中心(0776-8680008)。负责人:刘淑生。职责职能: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研究提出西林县林长制工作的有关政策、管理办法和任务目标,起草相关文件草案;承担县林长会议、林长部门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检查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林长制工作,综合协调、调度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村(社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协调组织林业改革发展、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等工作,指导乡镇级林长办公室开展工作;负责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市林长制工作情况的督导检查和考核,协助县林长组织实施对下一级林长工作情况的督导检查和考核,负责指导开展对乡、村级林长制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负责县林长制工作信息平台的搭建和信息工作的报送、汇总工作;承办县林长、副林长交办的其他事项。承办县林长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0776-8682052)。负责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协调应急、维稳、信访工作;负责局机关、二层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社会保障等工作;协助组织林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指导林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指导全县林业乡村振兴工作;全县林业产业招商引资,组织举办或参加林产品会展、博览会等活动。承担全县林业发展的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和扶持意见,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监督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的使用;组织、协调和指导林业投资、融资、政策性林木保险、林业非税收入征管及林业财务会计管理;编制和组织实施部门预算;负责管理、指导全县林业统计、项目绩效评价;指导机关国有资产管理;管理、监督县林业资金和县级林业国有资产;指导全县林业基金的征收管理和林业财务会计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资源培育、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等工作;负责全县林木和种苗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部门绿化工作;负责全县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承担全县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和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承办全县国土绿化方针政策,综合管理全县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承担全县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全县荒漠化工作;负责指导全县林业和技术推广应用、林业和生产关键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等工作;拟定全县农村林业和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集体林地经营权的流转管理、林业投融资发展、农村林业和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与合作经济发展、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林下经济发展工作。负责全县森林资源管理;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负责森林防火宣传和预防工作;负责全县林地、林木采伐、森林经营、木(竹)材、林产品加工、公益林、天然林保护等相关工作;监督管理全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森林公园等相关管理工作;指导乡镇基层林业站开展业务工作;宣传、执行国家、自治区及其他有关林产品运输监督检查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负责国有林场等改革相关工作和监管全县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资产。


机构负责人:西林县林业局局长颜雪伦

机构名称:西林县林业局

电话:0776-8682052

地址:西林县鲤城新区政兴路11号西林县林业局

邮编:533599

邮箱:ly8682052@163.com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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