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简体版| 繁体版| 智能问答| 个人中心
支持IPv6
无障碍

西林县残疾人两项补贴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 2020-08-18 10:30

西林县残疾人两项补贴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西林县残疾人两项补贴

二、实施主体西林县民政局

三、设定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桂民规[2020]1号

四、申请条件

1.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且残疾程度为一级或二级的各类残疾人以及残疾程度为三级或四级的精神残疾人,且该残疾人没有领取其他福利性护理补贴的。

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享受低保补贴并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人,且没有领取其他福利性护理补贴的。

五、申请方式

由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受托人可以代为办理申请事宜。

、办理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二)本人残疾人证;

(三)银行账号。

、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  

、办理流程

个人或委托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信息核对等方式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公示(公示有异议则进行民主评议,无异议则进入审批环节)受委托行使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批权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民政局审批发放长期公示。

九、办理地点

到户口所地的乡(镇)民政办办理。

十、咨询部门及电话:

各乡(镇)民政办;

西林县民政局社事股:8660463。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