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简体版| 繁体版| 智能问答| 个人中心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公共服务 > 社会救助和福利 > 老年人福利 > 我要问

设立养老机构,如何办理登记?

2025-02-25 08:22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根据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拟设立民办公益性养老机构的,由申请人依法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拟设立经营性养老机构,应当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拟设立公办(公建民营)的养老机构,按照规定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